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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跟金融投资的差别是什么

2024-08-15 10:36热度:646

房地产和金融产品都可以作为投资对象,投资者均可以从产品的增值、分红(或租金)中获得收益,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房地产是大宗的固定资产投资,一般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而金融产品可以较小的资金进行投资。不过目前房地产已经和金融融合,出现了房地产金融,主要通过将房地产所带来的现金流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设计出金融产品,比如房地产债券、房地产信托等,这些产品通过金融机构可以进行销售,投资者呢也可以购买这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而进行与房地产相关的投资,而不需要直接投资到房地产中去,资金规模的限制就大大的降低了。

房产投资变现慢资金投入大但风险系数小一点(卖不出去可以出租);金融投资变现快,资金投入因人而易多少都可以,但牵涉到的内容比较广,投资者的知识面和分析能力要很强,投资风险比较大

急!急!房地产金融的任务是什么?

  房地产金融在国民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房地产金融行为对个人住房、房地产企业经营和经济市场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以及房地产开发运用的“财务杠杆原理”决定了房地产资金不可能单纯依赖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必须依靠金融工具融资。  (一)房地产金融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首先,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大致要经过土地购买、房地产开发建设、房产销售、房地产经营四个主要的阶段。这四个阶段紧密相联,环环相扣,资金成为衔接各个环节的关键因素。另外,房地产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密集,资金供需间存在时间差。解决这个时间差,就需要金融支持。我国房地产金融在金融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4.84%,占GDP的比率为16.7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占GDP的比率为10%。房地产金融的健康稳定对房地产系统的健康稳定至关重要。  其次,从金融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对于金融业的运作,包括业务拓展和利润生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点,这就使得房地产成为金融行业的理想抵押品。  再次,从金融市场固有的功能来看,聚资功能、配置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都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金融的聚资功能起着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它将一些部门、一些经济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的、相对零散的资金集中在一起,以满足大规模的投资需求。特别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大额投资,为政府部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支出提供资金来源。在金融市场上,资金需求者可以很方便地通过直接或问接的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资金供应者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选择适合自己收益与风险偏好的流动性需求投资,以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金融市场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地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风险偏好的不同,风险厌恶程度较高的人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把风险转嫁给风险厌恶程度较低的人,以实现风险的再分配。  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创造了条件,货币政策的三大传统手段,即法定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的实施都是以金融市场为载体。金融市场既提供货币政策实施的信息,也为政府部门收集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在发达的金融市场,房地产金融发挥着信贷和融通资金的职能,以补充再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资金的投入产出良性循环。  (二)房地产金融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的提高  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政策是实现我国政治目标、改善人民居住水平、培育支柱产业必需的制度保障。我国实现小康目标和发展房地产业需要明确而长期的金融支持政策。发达国家在提出解决居民住房和发展住宅产业的政策目标后,持续稳定的住宅融资政策保障着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和鼓励使其迅速成长为支柱产业。我国已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明晰稳定的房地产金融配套政策成为居民提高住房消费能力的保证。  从制度层面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真正发展基本上是从1998年开始,这一年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取消单位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居民通过个人按揭贷款进行住房的商品化购置。国内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成为带动国内经济发展的动力。  从经济层面分析,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不仅提高了当期的支出,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居民未来收人增长的预期,这种预期造成了居民住房信贷的快速增长。居民的住宅消费需求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然导致稳定的住房投资,从而构成房地产金融增长的坚实基础,其中房地产信贷增长空间大,持续时间长。而伴随着房地产资产的增加和金融深化的加快,我国住宅证券金融的发展潜力广阔,产品日益丰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信贷在住宅融资中的份额仍将是住宅融资的主要工具。而日益发展的证券化金融工具将成为住宅融资的有益补充,将大大丰富和完善住宅融资的渠道和手段。  从金融体系看,大多数国家对居民购房融资都可分为福利性金融体系和商业性金融体系。福利性金融体系是为了解决中低收人人群的住房问题,而商业性金融体系则为收入较高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支持,同时也为福利性金融体系提供辅助。福利性住宅金融以非盈利为出发点,重在调节和提供各种帮助,体现出政府福利的特点。商业性住宅金融遵循市场竞争原则,以盈利为目的,体现出住房商品化的原则。两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融合,形成统一的住宅金融。  建立福利性金融制度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大多数国家在购房资金来源、政府信用担保和减轻贷款返还负担方面提供了积极的福利性金融支持,并未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态度。我国目前商业性金融体系相对成熟,也承担着各种收入结构居民的住宅融资需求,但商业性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不可能长时期承担对政策性的住宅融资责任,而福利性金融体系除了处于探索之中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外几乎空白,所以建立针对中低收人人群的福利性融资体系是今后亟待解决的课题。  (三)房地产金融调节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  我国经济界以中国证监会(简称CSRC)1999年4月制订的《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为标准,该指引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主要依据,将房地产业作为一个单独的门类,其包括的内容分为三个子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及其他房地产活动。  与我国关于房地产的产业分类相对应,在国际产业分类标准体系中,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最常用的产业分类标准GICS和GCS将房地产业归于金融行业,将其与银行、保险归于一类。此外,美国1997年推出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取代了原标准产业分类(SIC),也将房地产业归为金融业。  上述产业分类比较显示,国际上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业金融属性的认知。充分认识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对于管理层和房地产从业机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国家管理部门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全面综合考虑房地产金融问题,而不是单独从银行信贷管理、信托政策、企业债券或股票等金融工具的角度来考虑房地产金融;另一方面,作为房地产业界,应该认识和发挥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站在金融的高度,发挥房地产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挑战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泡沫对经济、金融、民众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房地产价格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和GDP增长,也影响金融资产的质量。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我国自房地产市场建立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就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购房抵押贷款使消费者的潜在购房需求得以转化为现实需求,开发企业获得的银行开发贷款促使其完成新建项目的建设。当国家决定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时,作为主要调控工具之一的金融手段,不可避免地要对房地产业产生影响,特别是当房地产业对于金融业依存度越高时,所产生的影响也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