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汽车行业本身发展不均衡,生产厂家多,但规模小,缺乏关键技术,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因此很大程度影响并限制了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其次, 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处于弱势,主导地位被银行机构占据,市场竞争缺乏良性,使得汽车金融行业发展不够充分。此外,监管制度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金融方面的 问题同样困扰着汽车金融市场。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〇〇8年第1号)规定,汽车
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 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购车贷款和分期付款购车等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 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