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可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特点
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具有涉外因素。具体体现在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是广义的民商事关系;是会发生冲突的涉外民事关系。
1、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中国法。
因为甲乙两人结婚时都是中国人,且在中国国内结婚,该婚姻没有涉外因素,适用中国的婚姻法。两人之间的婚姻要根据两人的结婚时以及现在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效。
2、法院应适用中国的法律处理。
《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的法院所在地为中国,故适用中国法。
3、应适用阿根廷法和中国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抚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