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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涉外继承案例

2022-11-11 21:33热度:6502

答:本案应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
李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中国的法定住所,一处是位于日本的临时住所。因李某在日本已居住两年,日本的临时住所视为住所。李某死亡时的住所是在日本的住所。
李某死亡前未留遗嘱,其继承属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的规定,日本法律应为本案的准据法。

怎么解释国际私法?

对民法和商法,传统上称之为私法。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有:对外 贸易的买卖、承揽、运输、保险、信贷、结算等关系;涉外婚姻、家庭、 继承、债务关系;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以及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和仲裁,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 行等。在我国,关于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散见在一 些有关的单行法规中,如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 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

国际私法问题

其实你这些问题可以看看教材,简单地说,国际私法就是解决各国民事主体之间有关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问题。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在处理法律问题的结果也不相同。国际私法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是提供一个法律适用的方式。

国际私法主要是解决涉外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涉外婚姻、合同、知识产权等涉外的民事关系。一般涉外的民事关系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一般通过冲突规范的准据法来确定。我国的法律规定涉外的案件由《民法通则》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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