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根据方案,将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同时将电量分档划分为非夏季标准(每年11月—次年4月)和夏季标准(每年5月—10月)。
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按照现行的居民电价0.62元/度执行;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结合我省实际,夏季炎热,对空调使用量大,因此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依然为0.62元/度;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