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 1.98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 2.97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 3.962 非居民生活用水 3.463 特种用水 20.00广州市电价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城市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水库移民后期 商业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98.80 1.40 0.70 0.88 101.78 1-10千伏 96.30 1.40 0.70 0.88 99.28 35千伏及以上 93.80 1.40 0.70 0.88 96.78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 58.07 1.40 0.70 0.83 61.00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考虑到我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 61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为0。66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为0。91元。 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 61元;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为0。66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为0。91元。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