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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居民医保又涨了,涨到320元,你们都还打算交吗?

2022-11-27 14:19热度:1189

今年居民医保又涨了,涨到了320元,你们还打算交吗?如果因为涨了就不交了,那不是气话,牢骚话吗?其实交不交都是个人自愿的,并不是强制性的,个人的风险还是需要个人来防范,缴纳医疗保险就是防范自身健康风险的有效手段。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通知,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与去年相比上涨了40元,去年为280元。在去年之前居民医保基本上都是以每年30元的标准上涨。近几年在我的印象中,2018年是220元,2019年是250元,2020年为280元,今年一下突破了300元,上涨到了320元。也突破了每年涨幅30元的惯例,今年是涨幅40元。

我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个人缴费是小头,国家补助是大头。去年每人缴费是280元,国家补助是550元,总计缴费标准是830元;今年国家补助部分按照医保局,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国家补助仍然是上涨30元,即今年的国家补助部分是580元,总的缴费准为900元,比去年增加了70元。

但很多人在缴纳居民医疗保险时,只看到了自己缴费部分,对于国家补助部分是没有感觉到的,其实仅凭自己的缴纳200多元或是300元,无论如何也是达不到基本的医疗报销保障的,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国家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的支付力度一直是比较大的。对于户籍地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国家补助部分,是全部划入医疗保险基金的账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到12月30日,集中参保的时间为三个月左右,在这三个月期间,大家就要认真想一想是不是要参保。虽然今年涨了40元,但是这也是正常的增长,毕竟物价涨了,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了,居民的养老金也上涨了,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增长了。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都在提高,职工医保的缴费也是处于不断增长的态势。居民医保适当增长,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居民生病住院时的医疗费用支出。如果因为涨了40元就扬言不缴纳了,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个人的利益,生病住院了这个费用还得自己来承担,仅靠情绪化的发泄解决不了自身的医疗保障费用,最终还是要靠医疗保险来解决。

如果在9月1日到12月30日期间没有按时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错过了这个缴纳的时间,基本上就属于断缴,如果到了明年的1月份或是之后再缴纳的,缴纳的费用还是全年的,而且要推迟三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比如今年12月30日之前没有缴纳的,而是过了元旦之后再去缴纳的,就需要到4月份才能报销医疗费用,有的地方如果超过缴费时间去缴纳,或是不在户籍地缴纳的,除了要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国家补助部分也需要个人来承担,也就是要缴纳900元,而不是320元。

综上所述,今年的居民医疗保险由去年的280元上涨到320元,同时国家补助部分也由550元上涨到了580元,今年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总的提高到了900元,比去年的830元增加了70元。居民医疗保险作为保障我们病有所医的主要有效手段,不管是涨还是不涨这都是要缴纳的,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保费用每年有一定上涨也是正常的,不能因为医疗保险的标准有所调整而就不缴纳,这是对自身不负责任的表现,最终受损的还是个人的权益。

政策意图

每当临近农村新合疗缴费期限的日子,我心中总有一种五味杂陈、难以言说的苦衷。说实话,对于农村新合疗政策,我看不清楚,说不明白,总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存在问题

我们这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是2010年开始实施的。第一年的缴费是每人10元,第二年涨到20元,以此类推,仅仅十年的时间,一下子涨到了去年每人300元!平均每年上涨30%,远远高于物价上涨幅度。

按照国家政策的说法,水涨船高,村民缴费的基数涨了,国家补助的标准也相应上涨,住院看病的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了。但是,实际情况究竟怎样,住过医院的人都明白,并非如此。

首先是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太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很多人常年都在外打工或做生意,很多都无城镇医保,却要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很不方便。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特别繁琐。就报销而言,参保者大部分的费用都是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能报销,拿回户籍地还是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报销也要看金额多大,如果不太大的话,来回成本太高不值得。

最近几年,除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外,普通农户不但报销比例缩减,而且缩减的幅度逐年加大。比如去年和今年,骨科类疾病,如果在省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还不到总医药费的24%,昂贵的仪器检查费、进口医疗材料费、进口药物等都不在报销范围;就连普普通通的一次感冒,只要你住进了医院,他们都要进行抽血化验、做彩超、检查磁共振等等,一句话,该通过仪器检查的必须检查,不该通过仪器检查都要做遍,仅此一项,往往就要化肥五六千乃至成万元!但这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列。加之门槛费的居高不下,往往使一些花费报销不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的朋友的妻子去年在市妇幼保健院生孩子,前后一个星期,花了3000多元,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仅仅报销了400多元!报销比例还不到14%,因为门槛费太高!

其次,医生的心太黑。不说别的,就拿当地的中医院、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三家而言,大多数医生的绩效工资都与医药的销售总额挂钩,更有甚者,当你住进医院,医生总是给你开一些医院没有、不在报销范围的药物,暗示你到医院附近指定的医药销售处去购买,价格往往远远高于市场价,从中提成吃回扣。有一次,我在西安一家医院给弟弟看病,当第一次诊疗结束出院后,我为了准备下一次的诊疗费用,就咨询了医生下次来大约需要准备多少钱,医生告诉了我的大约数目。等到第二次前来复查之后,医生说病人恢复得相当好,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但在开药时,开具了远远超过他让我准备的数目的药物,我手头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就向他求情,看能不能少开点药,结果你想象不到,他一下子减少了将近一半!就那点药,最终也把病看好了。后来听一位在医院工作的朋友吐露:他们都是这样的,除了必须的药物外,往往要搭车开一些对病情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保健类药品,这类药品价格往往非常昂贵。

解决途径

我个人认为,要真正减轻群众看病贵、报销低、手续繁的问题,应该从医院入手,从医德抓起,从药价减起,该检查的检查,不该检查的一定不要查;该用的药物用,不该用的药物一定不用;应该将所有的门诊检查费用列入报销范围,取消报销门槛设定;进一步拓宽支付渠道,进一步拓宽异地结算、方便结算渠道,尽快实现全国一卡通,方便交费也方便报销。不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可报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也可以当场报销。真正体现合疗的优势。

个人建议

病从口入。人吃五谷杂粮,必然要得百病。尽管合疗缴费基数年年猛涨,一路飙升,防患于未然还是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许可,还是缴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