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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直播那么火,那么直播的收入需要缴税吗?

2023-02-14 18:03热度:1361

在这个网络时代中,网络直播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热门又非常赚钱的行业。有很多的传闻出来,这个主播月入百万,那个主播年入千万。主播真的能收入千万?

目前,主播和一般有三种合作方式:

第一种,有的主播是和平台直接签约;

第二种,是平台和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来协调主播来进行直播;

第三种,则是普通人直接使用直播软件进行直播。

的头部主播一般都是和平台直接签约,此时主播获得的收入则为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照3%到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比如A网红当月收入10万,平台按照国家个税征收税率来发放,该网红应该要扣掉45%,即是要扣掉29920元,最后网红到手的钱只有70080元。另外打赏所得是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要缴20%的个税。

“咱们国家的税法的政策是获得收入者交税,直播有些类似网络交易,如果是在上发生的交易,必须要缴纳税款。”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说到。现在网络上有很多新的交易方式出现,政策的出台需要对情况更加了解,一般只有在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才会出台相关政策,但对于以虚拟货币打赏为主要交易方式的直播,仍然可以按照网络交易的原则进行征税。

但是主播们真的会缴这么多税吗?

其实不是的。大部分大主播都采用用明星工作室的形式,在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合作园区注册个人工作室,月收入低于3万,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做到0.96%;月收入超过3万,综合税率不超过6.83%。所以主播的收入虽然很高,但是一些主播通过国家的税收政策合法避税,交的税却不多。

在业界,关于的“粉丝”打赏主要有“消费”和“赠与”两种观点。在法律层面,赠与行为,指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其法律特征主要是无偿性、单务性、诺成性。而消费行为,主要表现为购买行为,通常是指在合同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前提下,一方支付对价并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法律特征主要是有偿性、双务性、诺成性。可见,两种行为的区别,重点在于是否有偿或者说是否存在对价。

通常情况下,“粉丝”在通过充值或购买虚拟礼物来对主播进行打赏。而“粉丝”之所以“打赏”,是因为从主播的表演活动中获得了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并对他(她)的表演表示肯定。得到“打赏”,主播有时也会对“粉丝”的需求进行回应,比如唱一首歌。这就使得“粉丝”打赏行为具备了购买服务的特征,更符合传统及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同时,赵婷婷指出,这只是基于现有法律规定对这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初步判断,各的收费方式、分配模式及相关合同约定不尽相同,而不同的合同关系和经营模式都会对其法律定性产生影响。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认为,从我国税法学理出发,结合更加注重经济实质的“经济观察法”来评估,“粉丝”打赏行为是对主播本人的认可,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主播是在平台和经纪公司的安排下进行表演。因此,可以认定“粉丝”打赏更符合消费行为。

打赏收入,税务如何处理才算合规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仅对十一个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赠与所得”并未被明确地纳入其中。通常情况下,赠与不属于应税范围(不动产赠与除外)。因此,如果将打赏认定为赠与且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一个自然人从另一个自然人处取得的打赏收入,受赠方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粉丝”打赏收入被界定为更符合客观实际的消费时,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主播取得收入的税务处理,主要取决于其收入的性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因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判断主播收入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重要标准。

我个人认为是需要缴税的,当然我也不是专业的律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