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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责任准备金问题?

2022-11-28 10:40热度:4558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融资担保分公司的担保金额额度控制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还是直接由总公司规定即可?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法律只规定了总公司的限额,不会规定分支机构的限额,分支机构的限额在法律规定的总公司限额内由总公司规定即可,但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融资担保函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1. 融资性保函又称“融资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该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延期付款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2. 作用有: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增强借款人信用,便于借款人取得资金融通。
(3)降低融资成本。
(4)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