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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中关于国际私法主体的问题

2023-06-01 19:54热度:7714

善本目前是无国籍人,我国立法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可以作出有关推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国际私法 简述各国在解决外国人民事诉讼行为问题上的说法有哪些

你的提问,关系到国际法通止问题。各个国家都有本国的民情,每个国家的律法不能扯扰它国的民情。例,你在一国触犯律法不能用本国的律法来维权,这是国际法的规律一一也是所谓的“通止”律法

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私法上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自由选择支配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一项古老的原则,其本身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显著优点,其在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中得到肯定,其已成为目前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首要的原则。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就某一合同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不具体规定应适用的准据法,而是由法院在与合同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在本质上与该合同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选用这一法律最合理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其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给予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自体法原则
合同自体法原则是当事人明示所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明示选择时,根据合同的条款、性质和案件的情况推断当事人会意图适用什么法律,如果当事人意图不明确,不能通过情况推断的,合同受与其有最密切、最真实联系的法律支配。 从某种意义上讲,合同自体法原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结合,它即肯定意思自治原则的优先地位,又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补充。
(四)强制性规则必须适用原则
强制性规则,也称为“直接适用的法律”,是指那些具有强制力的,可以撇开冲突规范援引而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该原则在合同领域的反映尤为突出,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反,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选择和减损,而是必须予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