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1、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2、居民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3、居民月用电量高于348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