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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时主要征用的社里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地,该如何分配征地收益?

2023-06-02 05:06热度:5879

题主所讲的社里应社区或村民小组是一个含义,是集体经济组织最小的一个单元。

长期在农村工作,深知农村很多利益再分配往往矛盾很多,为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尺,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意见就无法统一,事情无法得到解决。

征用社里集体所有(未分到户)的土地所得收入如何分配依据《村民组织法》、《土地承承包法》规定,集体财产属于全部现有经济成员所有,其用途或再分配须由全部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分配。

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确定和鉴定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有效身份(即现有人口)。这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即产生利益分配时,其户口必须还在本组、或者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在部队服兵役的士兵、士官等,利益产生前已死亡、未出生或户口已迁走的不计入现有人口数。

集体利益分配的程序是怎样①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往往户主一人代表),确定分配方案和原则並通过;不在家的户主要提前电话告知,在外户主可以在指定时间赶回参加会议,也可以书面、微信、电话(做好录音记录)方式委托他人代行表决;

②依据会议通过的方案,由专人登记人口数和分配额;

③张板公示分配数,一般为公示一周。为进一步稳妥无异议,可在分配公示表上由各户签字认可;

④都无异议后,进行分配。

以上为个人在基层工作中的经验总结,不妥之处望大家补充指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点评一一林业无纸笔。

未承包到户的山林地的征地补偿属于集体收益。集体收益的处置分配需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根据集体组织成员共同拟订、通过的处置分配方案而定。

一、先分享一个同类案例。笔者亲戚家去年上半年因修建高速公路进行了征地,恰好征了好几十亩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地,其征地补偿的集体收益处置分配方案一直讨论到去年国庆后才勉强搁平,得以表决通过执行,笔者亲戚家共有3 个人进行了收益分配(分别是现金收益和征地安置指标)。

对该部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地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社里(不管有没有土地)或社里有土地(不管户口在不在),以及就地农转城的,都按人头进行分配。

二、再了解一下征地政策中关于集体收益分配的原则。因是分配的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地征地补偿,就不涉及需向被征地成员倾斜的问题。重点需执行下列两条原则:

(一)对本集体组织内“有地无人”(即有土地但户口已迁出)、“有人无地”(即有户口但无土地)、“城镇户口有地”(虽是城镇户口但有土地,含也就地农转城人员)等特殊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分配。

(二)按村民自治的规定拟订、通过分配方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向镇里报批。

三、最后了解一下拟订、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操作程序。这项工作有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前文分享的案例用了大半年时间,算是短的了。因涉及每个人的实际利益,各自又有不同的情况,特别是大家对上文中分配原则里对相关特殊人员按比例纳入分配的理解难以达成一致。

(一)成立由征地干部、村干部具体指导,有社长和社员代表组成的征地补偿处置工作组。

(二)工作组充分征求全体社员对集体收益处置分配的看法和想法,边讨论边征求意见边拟订和修改分配方案,直到各种想法、意见充分整合后初步达成一致性意见,形成提交社员大会讨论表决的处置分配方案。

(三)召开社员大会。原则上每户的户主参加,委托参加的必须提供相关委托资料(含书面委托,电话、短信、微信等委托,后几种委托需保存好录音、截图等原始资料),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中人员表决通过,该处置方案可进入公示程序。若未表决通过,则继续按第二步的程序再次反复讨论、整合大家的意见,并适时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修改处置分配方案。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镇里备案审批后造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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