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递交资料之后,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一般情况下,如果以上顺利,从申请人开始填写审核表到公示期满管理部门在该表上盖章,大约10多天。
西安市房地产信息网上有公示!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七大条件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6、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7、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