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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拆迁计划?

2023-12-21 06:35热度:4465

市城投公司专门制定了《天长市“两河”沿岸拆迁改造补偿安置方案》,主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补偿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天长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和住宅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四项标准的批复》(滁政秘(2008)29号)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由国土房产部门和中介机构负责丈量、评估,相关部门认证、公示后,确定补偿金额,并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补偿金额及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被拆房屋面积“拆一还一”,既可选择到天康大道南侧广陵路附近保障性住房小区安置点异地安置,也可选择在原居住点附近就地安置。就近安置点为:①新河南路游泳馆北侧安排20亩地块用于安置1、2号地块的天长街道城南、颜庄、大王庄等5个村民组拆迁户;②党校拆迁地段安排40亩土地用于安置3、4号地块拆迁户;③化肥厂拆迁地段安排60亩土地用于安置其他拆迁地域的拆迁户;④天康大道以南的新河南路部分拆迁户安排在南市区安置点。   同时,考虑到新建道路建设用地和1、2、3号地块属农村集体土地,鉴于该地部分群众已享受到南市区有关政策,因此,对上述地块拆迁安置和补偿标准比照南市区现行政策执行。同时,我们还对工矿企业、事业单位整体搬迁,住单位公房职工房屋的拆迁,鼓励拆迁人提前拆迁,沿河内侧部分违章建设拆迁等市民关注的问题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  (1)选择异地安置在保障性住房小区点的,被拆迁人可以享受产权调换房屋面积10%-20%增购,这主要对化肥厂、磷肥厂、金铂厂、塑料厂等住房困难户有一定的吸引力,如果产权调换面积达不到60�O,依据国家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仍按60�O的面积的安置房价格安置特困户。  (2)为鼓励拆迁人尽快拆迁,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付拆除的拆迁户,给予100-150元/�O的奖励。  (3)对违法建设,原则上不予补偿安置,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拆除的,根据房屋结构,给予120元-150元/�O的助拆费用。在拆迁公告后抢建的违法建设一律不给予助拆费用。考虑到部分被拆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在经有关部门、天长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证明并查证属实后,可予认证并适当补偿,但不得安置。如该房屋是被拆迁人一直以来唯一住房的,且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原则上可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区域予以适当安置,具体安置标准由市指挥部另行研究确定。  (4)对被拆迁房屋产权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办公用房,经评估后实行货币补偿,在规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并交付拆除。如被拆迁单位需要选址重建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办理(主要针对党校、塑料厂、磷肥厂、轻机厂老厂区等企事业单位)。  (5)对被拆迁房屋产权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所有且个人居住的,允许按房改政策有关规定先行房改,待产权清晰后,予以补偿安置。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主要是严格按照拆迁程序的规定,做到规范、公开、公平、公正。(1)规范拆迁程序。具体流程:由拆迁人出具报告,向政府申请具体拆迁改造项目用地;市政府同意后,由国土房产部门按要求收回该项目用地,并行文给拆迁人;拆迁人依据国土房产部门的文件及相关手续至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两项资料齐全后,拆迁人向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拆迁人提供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资金证明向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2)逐户进行丈量、评估与认证。主要由国土房产部门牵头组织专业的丈量队伍,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面积进行丈量及地上附属物逐项登记,实行“一把尺”量到底;由评估机构深入拆迁范围内居民、农户,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评估,评估后报拆迁认证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后的评估结论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由10个工作队牵头,与拆迁户商谈拆迁协议,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由拆迁人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公证后生效。(4)开展房屋拆除。由建设部门牵头,委托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拆迁地块的所有构筑物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