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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土地制度

2023-12-21 20:15热度:6991

(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目前改革的关键是:找到一个途径,既能保证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又能让农村承包继续下去,还要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在改革的过程中得到实惠 我们需要坚持以下几点: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即公有制(不能回到国民党时期、封建社会等时期的土私有制的状态) 2:不能让农民失去土地,名义上土地地所有权归国家(我们暂且叫:最高级别所有权,国家可以凭此征地修建城市或国家需要的建筑物等),但实际上的所有权归农民所有(我们暂且叫二级所有权,也就是代表国家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就算该土的使用权出卖后,农民可以收回其使用权。这一条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要保证农民的利益,否则如何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不成为失业者?(他们没有技术,不能可能一辈子在城市里打工上班,出卖土地的哪一点点钱也不够他们使用多久,如果不保证这一点,也就是说,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保证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最后的结果就是沦为奴隶,成为讫丐!成为永远的被剥削者!!) 这一点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关键所在!!!! 3:该土地使用权可以卖买,由于2的原因,农民永远就不会失去土地,成为无地农民,最后变成土地的奴隶。 4:对于能集约开发的土地,其实其使用权的买卖好实现,先把土地归为集体,让集体代表现在的农村承包户进行使用权的买卖,而山区地方的使用权因为不能集约开发,单独的一个农户出卖使用权的可能性就较低,在改革时应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