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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

2023-04-25 19:05热度:8272

最早的国际私法立法是中国唐代的《永徽律》(见国际私法)。在西方国家,最早的国际私法立法是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此后关于国际私法的立法逐渐增多,有些国家把它规定在民法典中,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3条;有些国家把它规定在民法施行法中,如1896年德国《民法典施行法》;有些国家把它制定为单行法,如1975年民主德国《关于国际民事、亲属和劳动法律关系以及国际经济合同法律适用法》;有些国家把它分散规定在一些个别的单行法中,如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国际私法立法。国际私法立法有由简到繁的趋势。例如,1963年捷克斯洛伐克《国际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包含68条,1979年发表的瑞士《联邦国际私法草案》则含有196个条文

如何界定国际私法的范围?

在概述有关国际私法范围的理论和现状的基础上,通过与国际经济法范围的比较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界定,指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不应包含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统一实体私法规范;(4)各国国内的涉外民商事法律规范.

国私际法的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是国际条约, 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 国 际 私 法 最 主 要 的 渊 源 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