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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有规定每户每月用多少电就加价?

2023-07-12 15:39热度:273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调整后的居民电价政策,并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
年用电量2760度以下不加价
  新政策规定,第一档年累计用电量2760度以内,每度电为0.538元,第二档电量2761—4800度,以每度电0.588元结算;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为每度电0.838元。用户可自行选择峰谷分时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与现行收费标准保持一致,仍为每度电0.568元、0.288元。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同步提高5分钱、0.3元。
  由于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今年实际只执行半年,因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今年7月1日后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天数确定。
  新装或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时间不足一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和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实际用电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折算。
  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电量。
  以月均用电量480度为节点
  与现行电价政策相比,新电价政策从原来按月用电量分档结算转变为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而分档标准也有较大变化,第一档月用电量从现行的50度增加到230度,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00度增加到400度。
  新政策由于分档电量标准提高,实施后大部分用户的电费支出将会减少。从原先居民电费支出情况来看,以月均用电量480度为分界点,480度以内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变,最多月支出可减少16元(月用电为400度时),平均可减少6.56元。其中,月用电量51-480度之间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不变。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因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电量,每月可少支出电费8.07元。按2011年我省居民用电情况测算,实施新的电价政策,全省居民电价平均降低约0.7厘钱,降幅约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