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天津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实施方案是: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为每月不超过220度的电量,电价保持每度0.49元不变;第二档为每月221至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比第一档提高0.05元;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比第一档提高0.3元;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