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划分:每日8:00~21:00为峰段,21:00~次日8:00谷段;电价标准:峰段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谷段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根据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局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目前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