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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纳税调增,什么时候纳税调减

2023-12-13 07:40热度:1030

纳税调增: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纳税调减: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不属于工作薪金支出的项目。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
1、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3、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的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计价。
5、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发票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确定。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
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纳税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