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的具体方案是,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用水户,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吨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水价收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7吨以上至34吨及以下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也就是2.97元/吨收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也就是3.96元/吨收费。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级水量基数每月相应增加6吨。月用水量超过26吨但未达到27吨时,按26吨计算;26立方米至27吨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电费还没出正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