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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中央银行: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2023-12-02 10:09热度:3741

欧洲中央银行是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其前身是设在法兰克福的欧洲货币局。欧洲央行的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


欧洲理事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一个国际组织, 总部设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 ,现有41个会员国;成立宗旨在强化会员国的人权、民主和法治。


  它是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洲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委员会也发挥重要作用。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洲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


 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必要时,对欧元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进行外汇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


欧洲委员会 其宗旨是保护欧洲人权、议会民主和权利的优先性;在欧洲范围内达成协议以协调各国社会和法律行为;促进实现欧洲文化的统一性。


  欧委会通过审议各成员国共同关心的除防务以外的其它重大问题,推动各成员国政府签订公约和协议以及向成员国政府提出建议等方式,谋求在政治、经济、社会、人权、科技和文化等领域采取统一行动,并经常对重大国际问题发表看法。 其成员国的标准必须为实行多元化民主、法制和尊重人权的欧洲国家。另外,成员国必须签署《欧洲人权公约》。


 欧盟层面具有监管合作性质的委员会覆盖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领域。在银行业,成立了银行业咨询委员会和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及联络小组。咨询委员会向欧洲委员会就银行部门新的立法提案及共同体指令在成员国的实施提供咨询,并对指令进行技术修改;监督委员会协助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履行审慎监管与金融稳定领域的法定任务,同时还是欧盟银行监管当局的咨询论坛;联络小组负责促进与银行业监管实践有关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处理对监督适用的个案。在证券领域,成立了欧洲证券委员会和欧洲证券监管者委员会。前者在欧洲委员会主持下就证券监管领域的有关政策问题向欧洲委员会提供咨询;后者在准备技术性实施措施方面起作用,保证成员国之间更有效的合作,以及通过加强监督合作来保证共同体法规的一致和及时实施。在保险业,分别成立了保险委员会和保险监管者会议。保险委员会检查与共同体法规有关和与新指令提案有关的问题,协助欧洲委员会行使实施权力;保险监管者会议则是一个监督合作与信息交流的论坛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三大机构(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之一,为欧盟的立法、监督和咨询机构,其地位和作用及参与决策的权力正在逐步扩大


 欧洲中央银行享有很高的独立性,这是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成功的基础。欧洲中央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预算、独立的立法权限和决策机构,这是其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保障。但是,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是绝对的,欧盟部长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洲法院都对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存在制约。同时,欧盟成员国在事实上也能够影响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