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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组织结构

2023-09-27 23:56热度: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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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组织结构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组织机构是代表公司活动,行使公司相应职权的权利机关、决策机关、监督性机关和执行机关所组成的公司机关,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法规定的,具有强制性,也是公司得以设立的必要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一般由下列机构组成:
【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分为年会与临时大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当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