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八年来,在国际交往中,始终不渝恪守现代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在国际关系中,大力倡导和积极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决反对霸权主义,支持第三世界各国维护本国的政治、经济主权,创造性地发展和完善国际法的具体规则,对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认真总结我国对现代国际法的实践和贡献,对于进一步发展国际友好关系,发挥国际法在深入对外开放中的指导作用,
(1)国际社会作为全体予以接受;
(2)国际社会公认不许损抑;
(3)只有今后出现同一性质的一般国际法规则,否则不能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