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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私放外车进入小区长期停放且不止一辆,这种情况怎么投诉?

2023-08-02 10:52热度:9869

根据最高法院2017相关案例裁定,小区地面停车位是开发商依着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权益归属小区内全体业主。

如果物业公司因营利而允许外来车辆长期停放,或因管理不当影响到你的正常停车权益,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是向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物业公司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他需要对业主委员会负责。如果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有碍业主正当权益的实施,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投诉。

二是向房管局物业科投诉。该部门是物业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对物业公司妨碍业主正当权益的不作为、乱作为,业主可向本区域的房管局物业科投诉。

三是向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这个是广谱式维权方式,什么样的问题都可以反映,对于涉及民生的投诉,处理的效率还是挺高的。有时候当地一把手会亲临现场督阵。如果房管局物业科解决不好,可以打这个热线投诉。

当然,最佳方式还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以免伤和气,毕竟都在同一小区,日后交往之处甚多。

小区地上没有车位,地下车位只卖不租,造成业主没有地方停车,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说实话,从目前来看,只能把车停在外面或者自己购买一个车位了,没有什么好的方法。

一个小区的车位有多少个,车位设置在哪里,后期要怎么管理,是出售还是出租,都是由开发商前期规划的时候确定的。

有一些开发商为了前期报批简单,在规划图上是有地上车位的,但是后期为了小区美观大方,为了能快速销售地下车位,小区建成后的地上车位有的就会取消了。

很明显,地下车位简单明晰,产权一般就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出售后属于业主专有。这种车位开发商就直接销售了。

另一种产权属于国家,平时开发商可以用于盈利,战时国家免费征用。这种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把车位长租给业主,一般都是二十年起,等同于出售了。

为什么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呢,其实这个是就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以便开发其他新项目。

那物业为什么要听开发商的呢,因为前期物业方的确定由开发商说了算,所以开发商发话,物业没办法只能执行,就完成了目前的困境。

所以说种情况,还是购买一个车位,因为这种情况下起诉或者投诉的效果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