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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篇时政新闻加评论

2024-05-30 20:05热度:1332

  

目前,各地换届和干部任免似已尘埃落定,关于买官卖官的话题又陷于沉寂。6月22日《南方都市报》披露一起缘于买官卖官的命案,再次向世人展示了平静生活表层下涌动着的官场腐败暗流——1月29日,山西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副教导员宋建忠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慧敏杀死在家里。
  现已证实,命案起因是李慧敏收受下属18万元“买官钱”,但官职未得到兑现,宋建忠报复杀人。

一个给钱请另一个办事,另一个违背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市场通行规则,引起报复杀人——表面上看案件因果关系极其简单。问题是这并非一起单纯的“经济纠纷”案件。
  宋建忠“一手”交的是买官的钱,李慧敏应该交的货是许愿给宋建忠的官职,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源于买官卖官交易的失败。因此,这起杀人案已经超出一般意义的杀人案,它是如今官场腐败这个宏大背景下的一个典型细节,同时也是“官制不善”所导致的无数官场悲剧中的一幕特写。
  

这起缘于买官卖官的命案,不仅是涉案当事人的悲哀和不幸,而且也是我国人事制度的悲哀和不幸。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用人机制的的弊端,使他们成了官场潜规则的牺牲品。

现在,名义上干部提拔晋升都有一系列相关规定和程序,但是实际上几乎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事实是,这些规定和程序在大多数时候都成了一道没有实际作用的摆设。
  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些具有“一锤定音”功效的实权拥有者。一个通行的潜规则是,前台的规定和程序只起“挡驾”和“表演”的功用,起实质作用的操纵者往往躲在后台。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在其“悔过书”说:人事安排,对当时的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举手之劳,打个电话或者开会时给有关人员打个招呼就完事了……这几乎赤裸裸地昭告世人,现在所谓的干部任免规定和程序完全形同虚设,而真正起作用的还是那些主要“人物”。
  对人事任免起关键作用的是“人”,而不是规定和程序。

既然起作用的是人,而不是规定和程序,那么无形中“托人”“找人”就成官场潜规则。在此背景下,权钱交易的“官市场”亦规模日隆。买官者钻营其间上下奔突,卖官者按“职”论价左右逢源。然而,买官卖官市场中,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
  当有些交易没有达成,或者一方失去信用时,官场必然不断孕育矛盾。矛盾不仅表现在交易“流标”的当事双方,更表现在“决策层”为争权夺利的相互掣肘和倾轧。这些年频繁出现的正职绑架副职,副职谋杀正职等,就是人事机制弊端所凸显出来的典型案例。

梁启超在《论不变法之害》一文痛陈当时官场之弊端:官制不善,一官数人,一人数官,牵制推诿,一事不举;保奖?混,鬻爵充塞,朝为市侩,夕登显秩……如今离梁文写作之时已经过去整整110年,但现在的官场生态环境究竟怎样呢?——“一官数人,一人数官,牵制推诿,一事不举”,不正是时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写照吗?“保奖?混,鬻爵充塞,朝为市侩,夕登显秩”,反映的不就是买官卖官,钱能通神,贤者让道的现实吗?

滑稽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几乎没有那一个官员的任免不是通过一整套民主程序,从提名、征求群众意见、考核、到公示,搞得像模像样且煞有介事。
  可是谁心里都明白这一切皆是“前台”的表演,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根本和这些浪费群众表情的事情无关!

因此,消除买官卖官等官制弊端问题,不在以严刑峻法处理几个贪官,而在于从根本上改革用人机制。而改革用人机制的根本,在于打破迷信权威、迷恋权威的思维习惯;在于改革形式主义的民主程序;在于从制度上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什么时候任免干部时群众手中“这一票”能起决定作用,买官卖官现象才会绝迹,类似山西大同“官相残杀”的悲剧才不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