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备案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