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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济适用房条件与申请流程

2024-06-01 07:20热度:7227

好评率:100%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福州市住房委员会近日公布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受理业务流程(暂行)》(以下简称《流程》),即日起开始施行。有关详情,市民可登录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查询。 《流程》规定,申购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现住房证明材料,前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三层办事服务中心市房委办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取《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登记顺序号》。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后,将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 )上予以发布,并确定业务受理时间。申请人按照公告明确的登记顺序号,持本人身份证及登记顺序号申领《福州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之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按照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下申请审批相关手续:本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初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经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复审后,随带申购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申购人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凭证或房产档案部门出具房产证明)、申购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由申购人以及家庭常住人员的工作单位开具,无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证明),一并报送市房委办(业务受理窗口)。 接下来的流程具体为:市房委办对经初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予以登记批准,并按提交“审批表”的先后顺序向申购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顺序号》;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发布《选房公告》,正式确定选房日期和地点;正式组织选房前,市房委办统一安排开发建设单位公布房源信息,详细告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楼幢分布、房屋户型、面积等信息;申购人于选房日携个人身份证及“选房顺序号”前往选房地点,凭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并按规定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程序由市房委办组织安排,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配合实施,市房管局监察室派人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