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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能交社保吗?交不起怎么办?

2024-05-31 15:18热度:3714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低保户属于困难群体范围,是弱势群体,肯定都可以缴费参加社会保险。低保户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时,政府通过代缴一部分或全额个人缴费的方式,给予资金资助。如果低保户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一律不予资助。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介绍一下低保的动态管理政策题主提出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就涉及到三个行政部门主管的工作。其中:低保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主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下属的当地社保局负责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则由新设立的当地医疗保障局负责主管。毫无疑问: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是此类问题的起因和源头,作为已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低保户,是目前政策条件下的特殊弱势群体。相应地,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就必须积极地予以跟进,按照国家统一的扶贫政策,给低保户们落实社会保险方面的扶贫政策措施。

这里顺便插一句话题外语:有些人给自己脸上贴金,在大表曾经的贡献、争功摆好之余,将已超过60周岁的农民一律称为弱势群体,为平白无故地白要、向拿养老保险待遇,积极地制造舆论氛围。坦率地说:这纯粹是胡说八道。

这里必须说清楚的是:低保待遇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也就是说:低保户所享受的低保待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既可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或个人随时纳入低保范围,又可以提高低保户的资金补助标准,直至最高标准——当地低保标准。另一方面,既可以随时降低低保对象所享受的低保补助标准,又可以直接取消低保待遇。当然,在家庭经济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时,也可以保持补助标准不变,继续享受相应的政策补助。总之一句话:是否享受待遇,以及所享受的低保补助标准的高、低,以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做为唯一的标准。这里要特别提醒低保户们的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千万不要把低保补助资金当作固定不变的工资看待,那就从根本上错了。

在此情况下,落实对于低保户的社会保险政策,是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扶贫政策措施。肯定需要民政部门与当地社保局、医疗保障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和相互沟通的政策机制和办理过程。

二、介绍一下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扶贫政策首先,低保户所享受的低保待遇,属于社会救助政策的范围。而参加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政策的范围。必须明确的是:社会救助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政策范围,但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并不互相排斥。通俗地说:低保户们既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又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是我国公民,都有权按照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参加相应范围的社会保险。同时,鉴于低保户是特殊的弱势群体,生活都比较困难,没有能力自己掏钱参保,为此,国家专门出台相应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对低保户们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这是国家关心、支持、关爱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另外,必须强调一下:低保户们参加的社会保险,绝大多数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民医保。一般不会涉及到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的情形。

其次,介绍一下低保户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的具体资助政策。下面分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分别予以介绍。

1、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资助政策。毫无疑问:我国所有公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都由各级人社部门下属的社保局负责办理。低保户们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属于人社部门的专项扶贫政策范畴。

2017年08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明确指出:要切实确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具体措施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通过这项措施,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参保,帮助贫困人员精准脱贫,避免参保人员年老时陷入贫困。

这里要注意的是: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额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费用的对象,主要是三类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以及地方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代缴参保费用的限额是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至于具体代缴的是一部分还是全额,则完全由地方政府研究决定。说到底: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直接相关。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好的,有可能全部代缴,穷财政只能代缴一部分。对于一个具体的低保户来说,就只能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局了。

2、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优惠资助政策。目前,所有我国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工作,都由各级地方政府的医疗保障局负责管理和日常运行。资助低保户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的资金来源,是医疗救助资金。这类政策,医疗保障部门通常称为医保扶贫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1)确保完成医保脱贫攻坚任务。要求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新增贫困人口及时参加医疗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动态地应保尽保。2)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落实和落细医保脱贫攻坚政策,持续发挥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不断地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3)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这里要强调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中,包括了全部特困人员,绝大部分的低保户。别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低保户。

三、回答题主的问题:低保户能交社保吗?交不起怎么办?本来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从严格的法律角度看:城镇职工的社保,是包括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都是强制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城镇职工社保,只有两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都是非强制保险。城乡居民的社保也只有两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也都是非强制保险。

这里必须重申:国家对低保户代缴参保费用,予以资助的只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现在有些地方的人一提起“社保”,往往是错误地专指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如果低保户以为政府会资助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保,那就确实想多了。如果是针对此类理解问怎么办?可以肯定地说,毫无办法。毕竟,有能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的两种社会保险的,往往是家庭经济条件很好或比较好的城乡居民,通常参保的个人缴费费用比较高,政府确实无力负担。即:低保户们千万别有非份之想。

毫无疑问,低保户们当然肯定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其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确实给予一定程度的资金补助,剩余部分只能由低保户自己缴纳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参保的经济负担。

另外,还有一个政策问题:如果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低保待遇被依法取消,此时如果该家庭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两项社保的优惠政策待遇,肯定也会被一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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